佛肸以中牟叛,召,子欲往。
道家本来是菲薄仁义的,而《吕览》却也主张仁义了。这种重视人民利益而轻视君臣大义,无论汉、唐、宋、明的注解,都不能理解这一点。
……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1] 具见《汉书·刘歆传》载《移让太常博士书》。虽然今文学都承认汤、武征诛是革命,但在今文学中还找不出像干宝那样明确提出君德穷至于攻战受诛也的武装革命的思想,他们所理想的革命方法只不过是以素王为目标的禅让。《礼运》思想来自墨家,以伍非百先生《墨子大义述》分析得最为透彻,他说:《礼运》大同之说,颇与儒家言出入,学者或疑其非孔氏书,或以为学老、庄者糁入之。董仲舒既改革命为改制,就不能不改素王为王鲁,素王是代周而王的是孔子,是德若舜、禹的贤者,而《春秋》是另立一套一王大法。
由此可见,凡坚持儒家学说的人,无论是六国之君或秦始皇、汉武都是不能容忍的。清末一部分主张变法的学者,大倡改制理论,其主要根据就是董仲舒的《公羊》学。如此,新批判也就只能是以个人之好恶来剪裁和衡论中西文化了。
这就是上行的正向理解和下行的反向理解的矛盾。然而,据笔者寡闻,历代儒者似乎都没有提出均贫富的口号,表面相似而实质绝异的说法是孔子的一段话: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邓晓芒如此反驳我:他这样推论:‘苏格拉底都一一推翻了游氏的虔敬观念,这也就等于推翻了游氏告父的理由,进而也就等于否定了游氏告父行为的正当性。这两点已经严重危害到中国学术思想的正常发展,制造了很多无谓的争论,于此,我想国内许多现时代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都深有感触。
其一,邓的外公和父亲的行为,到底与儒家伦理有何干系?儒家伦理一向强调家庭和睦,父慈子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调父亲作为一家之长的权威,但也没有给父亲的专制权威和毫无道理的暴戾以学理上的支持。邓所要批判的是儒家伦理,却把农民意识中的平均主义当作靶子大加批判。
……文革从意识形态上说,正反映了农民中几千年来隐秘的锡利亚式的狂想,即在一个圣人治下的平均主义。(页164)又说:这场争论所暴露出来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这些儒生们哪怕是做到了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的级别,也仍然对逻辑一窍不通,甚至根本忽视。……所以按照常理,此案应该由与肇事者无关的人员和部门来办理,才能服众。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
(《荀子•子道》)实际上,以义谏亲、谕父母于道是儒家孝道的题中应有之义,亦是儒家孝道的最高义。其实,邓这种推至极端的思维方式并不适合奉行中庸之道的儒家,孟子对杨朱、墨翟的批评已然表明,儒家既不主张像墨子那样牺牲小家为大家,也不主张像杨朱那样放弃社会责任。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所谓反向理解,即从天下为公、民胞物与下调至亲亲之爱。
没想到,邓晓芒一错再错,坚持将错误进行到底,在《答陈乔见》(页43-58)、《再答陈乔见》(页88-99)、《关于苏格拉底赞赏子告父罪的背景知识》(页145-156页)反复为其误读辩解。……文革的批判运动恰好是在君权至上、三忠于四无限、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氛围中发动起来的。
邓的判决方式和结论如下:我在此想再请问任何一个儒生,假设被撞死的是你的女儿,你是希望李刚本人来处理此案呢,还是要请求李刚回避?因为李刚正是发生命案的河北大学所属辖区的公安局副局长,尽管他口碑甚好,但并不能排除亲情可能的干扰。[摘要] 邓晓芒的儒家伦理新批判是基于个人经历和主观感受,出于对儒家义理的隔膜和对苏格拉底的严重误读,而采用一种简单的文化模式的比较而做出的对儒家伦理的批判。
(页162)邓总是把主张中庸之道的儒家的只言片语推至极端,然后揭露其不可调和的自相矛盾。但是,儒家更为强调的是儿子有劝谏父亲迁善改过的义务,以至于以挞之流血为代价而不敢废弃谕父母于道义。(3)他的中西文化的比较是文化模式的比较。儒家的这种观点与西谚Charity begans at home(仁慈自家始)不谋而合,也与苏格拉底再次不谋而合。(3)最后才是评价的层次,如对某家某学的批判云云。综上所述,邓晓芒儒家伦理新批判的三大新意,皆成问题。
邓欲借最近河北大学发生的官二代在校园开车撞死学生的案例来判决儒家亲亲相隐的对错。邓在该书序言(曾以《我为什要批判儒家伦理》为题单独发表在《中国文化》2010年第3期)宣称他对儒家的批判应当是有好处的,关键就看儒家信徒愿不愿意、敢不敢接受这一时代挑战(序言,页11),邓之前还曾引用苏格拉底的话,可是你走了,我的希望全部落空了(页132)来讽刺我等高挂免战牌的策略,又言犹未尽地说,胡先生的另外三位战友及时罢手收兵,还是比较明智的(页158),基于邓教授的诚恳挑战和再三挑衅,笔者觉得有必要适当回应,在笔者也可为三年的论战稍作总结。
(《孟子•公孙丑上》)恻隐,是对他人之不幸遭遇的同情。需要说明的是,邓的七个论题非针对我一人而作,我也无意为其他辨友一一代为回应,而是仅针对邓所抽绎出来的问题及其结论进行回应。
邓说:儒生们的根本错误就在于,企图用‘亲亲相隐在过去曾经是‘合理的来为它在今天继续‘合理而辩护。我并不完全否认,这种以西律中的外在式批判,在一定的程度上具有某种积极的意义,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它的确可以促使国人反思自身的不足,在近代它也确实促使国人突破了固有的一些思维惯性。
邓说,忠君原则其实质仍是一种最大的孝亲原则(页162),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的关系,也无非是小家原则和大家原则的关系,本质上仍然只是家庭原则,满门抄斩并没有破坏亲亲相隐的家庭原则。孔子之所以称赞叔向不隐于亲,那是此案涉及的是政治公共领域,叔向和叔鱼皆为公职人员,如果叔向治理国家隐于亲,那就是名副其实的腐败。7 参拙文《诬妄的批判——答邓晓芒教授》(载《学海》2007年第6期)全文最后一个注释。邓文第一段一直在讲农民意识的平均主义,第二段却突然转到对儒家伦理的批判,其用语由此可见表明两者之间是一因果关系,即因为农民意识的平均主义,所以邓要批判儒家伦理。
大文豪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关于此,邓倒说得没错,不过,文化模式的比较不正是五四和上世纪八十年代所谓新启蒙的老套么,我不知其新在何处?只见其不当类比、以偏概全、概念混淆等等逻辑错误,俯拾即是。
103.亲亲相隐与西方法律容隐制度的关系问题。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
对此,郭齐勇先生在《儒家伦理争鸣集》序言中早已论及。……因为人们既然看到你对父母忘恩负义,他们就会这样想:如果他们向你施恩,也一定不会得到你的报答。
这里的逻辑错误是偷换概念。具体而言,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
实际上,文化模式的比较确为邓多年来的学术法宝。然而,在我看来,对儒家之批判的第一步,首先是厘清儒家之真精神与变质的儒家,阐明儒家义理,从其内部进行批判,惟有如此,批判方能鞭辟入里,促使儒学转生。
质言之,儒家从不曾提倡邓晓芒所说的那种绝对平均主义,相反,儒家认为以绝对平均主义来治理天下国家,那才是不可能的。进入专题: 儒家 新批判 主观感受 文化模式 。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邓在此对亲亲互隐做出了一种有利于他的恶意解读,果如此,那就不值一驳了。而当他们坚持把社会普遍原则建立在各自私亲的原则上时,则又必然会导致放弃社会责任而回归人的自然本能,甚至将与人相食的兽性划不清界限(反向理解)。
文章发布:2025-04-05 1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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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学为今文经学,故是书亦为今文经学。
索嘎